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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看来,违反风俗习惯无异是侵犯了禁区。风俗习惯,如同语言,一旦形成,就难以改变,就像熟石膏,成形后可以打碎,但石膏还是石膏。
任何风俗习惯也不是刻舟求剑的只要具备一定条件,也会有一定变化。
有一个例子最能阐明问题。大清朝初期在中国的臣民中推行一种全新的削发发型,这种明白无误的屈辱标志当时不可避免遭到大量中国人的抵制,他们宁死不从。但是满清人采取种种步伐,坚持不懈,不达到目的决不罢休,把这看成是忠于大清的标志和尺度。效果是显而易见的。然而清末中国人已以辫子而自豪,且甚于服饰。剪掉辫子等于要了他的命一样。
中国的风俗习惯从形成到现在,刻舟求剑,从中不难看出这么一个道理:假设一旦被认可,就是正确无误的了。于是长期坚持下来的习惯无异成了暴君。
无数人适应了某一习惯后,再也不追根溯源了。他的责任是服从,于是就老诚实实地服从起来。唯有人的坟墓才是神的发祥地,若天下上没有死这回事,也就没宗教了。
在中国是机器带动齿轮,而不是齿轮带动机器。向来如此,处处如此,仅此而已,用不着更多的道理。值得注意的征象是:千百万人为了自己并不理解的信仰而准备献出生命,却不会根据这信仰所规定的原则指导自己的生活。在白人眼里,中国是一个可欣赏的国家而不是可生活的国家。(参考文献《中国人的人性》【美】阿瑟亨德森史密斯著 姚锦镕译 中国和平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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