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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第四批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范例案例。其中,一位披萨东家吴某某涉妨害流行症防治罪获刑十个月。
1月22日,吴某某与家人从湖北返回广东河源,几天后发现身体不适,医院开端查抄虽未确诊感染新冠病毒,但告知需隔离观察。当日社区工作人员到吴某某住处,再次告知因疫情防控必要隔离。吴某某无视隔离要求,继承经营披萨店。2月7日被确诊感染新冠病毒,造成10人医学隔离,87人集中隔离。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以为,疫情防控期间,吴某某拒不实行卫生防控步伐,造成多人隔离的严峻效果,已构成妨害流行症防治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究竟、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北青报记者 李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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