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4期
8月31日,织北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旅店例行检查时,发现有旅店接纳未成年人住宿,没有登记其父母、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
目前,涉事旅店均已被处以行政警告。
(民警日常检查)
未成年人住旅店
一定要登记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信息
根据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
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以切实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五 必 须
为保护您孩子的人身安全 请配合旅馆完成入住登记哦
01未成年人多人入住的
必须如实登记所有入住人员身份信息、监护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询问相互关系,填写《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单》,男女不得混住;
02成年人携未成年人入住的
须如实登记所有入住人员身份信息、未成年人监护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询问入住人员相互关系。如成年人非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经询问未成年人监护人并取得其同意后可以安排同住,否则男女不得同住,旅馆填写《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单》,并留存未成年人监护人授权同意轨迹资料;
03成年人携婴幼儿(0-6岁)入住的
必须如实登记所有入住人员身份信息,提供出生证或户口本等能关系的证件,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旅馆可向专管民警报告,由辖区派出所确认身份关系后安排入住,同时填写《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单》,派出所将核查情况建档留存。
请认真填写《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单》,只有情况真实,公安机关才能更好对孩子进行保护!
小编温馨提醒
旅馆经营者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如违反有关法定义务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织里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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