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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阳市教育局网站9月3日消息,2020年12月2日晚,南阳市第二中学校(第三完全学校校区)发生学生张某某坠楼事件,现将有关环境通报如下:
张某某,男,汉族,殁年15岁,2020年9月入学,在校寄宿。经查,2020年12月2日22时30分学生宿舍楼关闭后,查寝老师发现张某某未在睡房,随即在宿舍楼内探求。当晚23时07分,保安在校园内巡查时发现张某某俯卧在教学楼前地上呻吟,立刻陈诉值班职员并拨打120。23时35分120急救职员到达现场,由班主任随救护车护送至医院。接济2小时后张某某不幸死亡,公安构造迅速介入观察。
2020年12月17日,高新区公安分局经过观察,清除刑事案件大概。家长对此认定结论不认同,提出进行法医学判定,公安构造委托由死者支属指定的武汉某大学医学院法医司法判定所,于2021年1月25日对张某某遗体进行法医学判定,判定意见为“符合生前高坠伤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张某某家长对判定结论不认同。2021年5月5日,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做出不予立案决定,张某某家长提出复议。南阳市公安局邀请省内法医和刑事技能专家对该事件全面复查复核,于8月18日作出“维持不予立案”决定。
该事件发生后,南阳市教育局第一时间建立事件处理专项工作小组,积极共同公安构造开展观察,全力安抚张某某家长,做好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学校师生头脑稳固和生理疏导工作,努力消除该事件对师生生理造成的影响。
南阳市教育局表示,“对于张某某的不幸离世,我们深感痛心和痛惜,将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进步学校管理程度,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平安康健成长。期待社会各界增强对学校工作的监督,携手创造珍爱生命、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的良好环境。”

泉源:新京报
编辑:张恒 吕瑞天 施尚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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