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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宣判冻结建浩公司在汇丰银行的18亿美元资产,克制宗馥莉提取或抵押相关资产直至内地诉讼终结

投资时间网、标点财经研究员 李路
[color=rgba(0, 0, 0, 0.9)]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逝世一年后,一场关于宗氏家族遗产的争夺战突然打响,导火索是娃哈哈现任董事长、同时也是宗庆后与施幼珍之女宗馥莉从香港汇丰银行账户转出约108.5万美元。随后,宗庆后一直未公开的三名子女以为自己的权益遭遇风险,于是向中国香港、杭州两处法院提起诉讼,使得个中内情为更多人所知晓。
[color=rgba(0, 0, 0, 0.9)]2025年8月1日,这场关于家族信托安排的案件有了新的进展,香港高等法院(下称香港高院)宣判冻结建浩创投有限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下称建浩公司)在汇丰银行的18亿美元资产,克制宗馥莉提取或抵押相关资产直至内地诉讼终结。
[color=rgba(0, 0, 0, 0.9)]综合来看,这一判决效果并不能直接代表原告或被告在这场纷争中的输赢,或是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判决前的一种资产保全方式。此次香港高等法院披露的长达43页的裁决书,也公布出了该事件很多不为人知的细节。
[color=rgba(0, 0, 0, 0.9)]关键事件时间线
[color=rgba(0, 0, 0, 0.9)]裁决文件表现,案件的三名原告方按顺序依次为JACKYZONG(宗继昌)、JESSIE JIELIZONG(宗婕莉)和JERRY JISHENG ZONG(宗继盛),三者自述为宗庆后与杜建英所生的三名子女,两名被告方为宗馥莉和建浩公司。
[color=rgba(0, 0, 0, 0.9)]本次裁决文书曝光了原告提供的三份文件,第一份是宗庆后给郭虹(曾任娃哈哈监事)的手写文件,内容提到需办理原告三人的信托,“每人7亿美金”;第二份是宗庆后签署的委托协议,以及宗馥莉签署的中文确认函;第三份是宗馥莉与原告达成协议后所签订的协议文件。
[color=rgba(0, 0, 0, 0.9)]投资时间网、标点财经研究员根据前期公开信息及这三份文件,梳理了这场争议的几个关键时间节点。
[color=rgba(0, 0, 0, 0.9)]2024年1月,宗庆后签署手写指示,要求郭虹赴港办理给原告三人设立的信托(每人7亿美元),明确了信托资产投资方向、受益人清除等条款。2月2日,宗庆后签署委托书,委托宗馥莉以汇丰账户资产设立三个离岸信托,信托为不动本信托,只就利息收益进行分配,受益人为三名原告及其子女,宗馥莉签署确认函同意委托书内容,并成为建浩公司唯一股东;同日,宗庆后订立两份遗嘱,指定宗馥莉、施幼珍、王树珍为受益人,未提及三名原告。此后,宗庆后于2024年2月25日逝世。
宗庆后给郭虹的手写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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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裁决书
[color=rgba(0, 0, 0, 0.9)]2024年3月14日,宗馥莉与三位原告签署协议,协议中提到,信托设立预计以一个PTC模式过渡到专业受托人阶段,宗馥莉担任受托人的股东,待初始信托完成交付后,宗馥莉解除责任。与此同时,原告三人按照协议共同完成遗产继承、分割、分配等手续。
[color=rgba(0, 0, 0, 0.9)]截至2024年5月31日,该汇丰账户资产净值约为17.99亿美元(主要为债券及现金)。6月18日,陈汉(遗嘱执行人)邮件要求宗馥莉签署信托文件,遭到后者律师孙世奇拒绝,称需先确定信托财产代价;宗馥莉改聘TMF集团替代原定的Trident Trust设立信托。6月25日,Trident Trust发送信托契约草案给宗馥莉律师,要求签署,未获回应。7月22日至23日,Trident Trust发送汇丰账户资产转入信托的指示文件,宗馥莉拒绝签署。8月13日,宗馥莉律师孙世奇致电杜建英,解释未设信托是因“服务质量题目”,并称将尽快接洽受益人签署文件。9月至11月,双方就信托条款进行谈判,宗馥莉要求加入其子女为受益人、自任信托掩护人,三原告接受TMF,但宗馥莉仍拒签文件。11月30日,孙世奇代表宗馥莉承诺“资产仍在原处”,但未提供账户信息。
[color=rgba(0, 0, 0, 0.9)]12月14日,宗馥莉律师张聪聪正式声明,否认手写指示效力、拒绝修改信托草案、表示若三原告起诉则停止设立信托。12月27日,三原告向杭州中院提交诉状,主张汇丰账户资产为信托财产,要求宗馥莉履行协议。12月30日,三原告向香港高院申请资产保全令(限制处置汇丰账户资产)及披露令(要求提供账户信息)。
[color=rgba(0, 0, 0, 0.9)]2025年1月3日,香港高院初次聆讯,宗馥莉承诺暂不提取或设置产权负担于争议资产,法院未颁临时禁令。2月28日,三原告向杭州法院提交修订诉状。6月16日,三原告补充证据,指控宗馥莉转移娃哈哈资产、对原告方怀有敌意。7月8日,浙江高院向三原告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7月11日,香港高院开庭审理资产保全及披露令申请。此后便是8月1日香港高院的这次判决。
[color=rgba(0, 0, 0, 0.9)]争议核心在哪?
[color=rgba(0, 0, 0, 0.9)]从香港高院披露的法律文书看,争议的核心要点并非前期公众推测的宗氏家族信托计划是否存在,而是受托设立人宗馥莉与原告对设立离岸信托相关事宜未达成协议,使得该信托目前没有成功设立。
[color=rgba(0, 0, 0, 0.9)]针对由本次提供的三份文件设立的信托与受托关系,原告与被告双方出现明显争议,原告以为委托协议给宗馥莉建立了一种信托关系,宗馥莉与建浩公司都不拥有汇丰银行账内资产的任何现实收益,原告拥有专有权益。宗馥莉方则以为,原告并不拥有该账户专有权益,在涉及汇丰银行账户资产收益方面,宗馥莉可能负有信托责任。目前,离岸信托并未设立,汇丰银行账户是用来投资的,投资决策由建浩公司决定。
[color=rgba(0, 0, 0, 0.9)]由此,汇丰银行账内资产是否为信托资产成为这场争议的关键。原告主张汇丰银行账户内的资产(而非由此产生的收益)才是诉讼中的相关资产(信托资产)。宗馥莉方以为,根据其与宗庆后签订的委托协议,三个信托为不动本信托(不动用本金),信托资产进行固定收益投资,只就利息收益进行分配。因此,只有固定资本的利息才是信托资产,而非固定资本本身。别的,每个信托注入7亿美元只是理想状态,并不现实。汇丰银行账内资产未到达21亿美元,原告不能主张各自拥有7亿美元权益。
[color=rgba(0, 0, 0, 0.9)]别的,从时间线可以看出,双方就选择信托公司等事宜也产生了争议。原告以为宗馥莉方在拖延,宗馥莉则回应称,因存在分歧未推进信托计划,并非有意违背协议。
原告与被告核心争议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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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裁决书
[color=rgba(0, 0, 0, 0.9)]案件的复杂性使得效果仍然扑朔迷离,综合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color=rgba(0, 0, 0, 0.9)]一是对于原告的起诉,宗馥莉此前提交了一份2020年设立的遗嘱,遗嘱表现表示境外资产由独女继承,其他子女无权利。该遗嘱的见证人包罗娃哈哈副总裁潘家杰、财务总监方强等核心高管,但并无任何家族成员在场。因此,这场诉讼有继续推进代价的关键是需要先推翻已有遗嘱中“境外资产全部归宗馥莉所有”的内容。原告方律师指出,遗嘱见证人均为娃哈哈高管,无家族成员签字,步调存在瑕疵。
[color=rgba(0, 0, 0, 0.9)]二是由于管辖法院为杭州法院,离岸信托是否会被认定存在也存在不确定性。专业人士表示,在香港即使没有书面信托契约,“意图+资产路径”仍可能被法院视为信托关系,即承认所谓“事实信托”,这在过去已有判例。但杭州中院是否会参考香港法律或已有判例执行,期间或还要对委托书是否具有信托遗嘱效力、与正式遗嘱是否冲突,以及委托是否有效等多项告急内容进行论证。
[color=rgba(0, 0, 0, 0.9)]值得关注的是,若杭州中院通过DNA判断效果确认原告三人的股权继承权,宗馥莉对娃哈哈29.4%股权或将被分割。这一情况的出现可能使这场争夺不再仅是一场家族纷争。此前有消息表现,持有娃哈哈46%股权的杭州国资方面已建立专班,核查股权继承合法性及资金外流风险。
[color=rgba(0, 0, 0, 0.9)]投时关键词:娃哈哈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50804A05I3A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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