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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五大曝光 | 2021年第46周“开车使用手机”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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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0 14:05:35|来自:中国浙江湖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手机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吃饭玩手机 睡觉玩手机走路玩手机······
更有甚者 开车也不忘使用手机

湖州交警将持续开展开车使用手机的曝光行动对公务车辆、营运车辆一律曝光对其他车辆补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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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浙E3G931
违法地点:南浔区浔北路与强园路路口
机动车所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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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浙E98Z50
违法地点:南浔区浔北路与强园路路口
机动车所有人:湖州平坦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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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浙EN119W
违法地点:南浔区南浔大道与新城路路口
机动车所有人:湖州众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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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浙E76K55
违法地点:南浔区浔织路与吴越路路口
机动车所有人:湖州鸿宇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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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浙ED00495
违法地点:南浔区南浔大道与新城路路口
机动车所有人:湖州市森材木业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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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浙EPK366
违法地点:南浔区适园路
机动车所有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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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浙E851W5
违法地点:南浔区双林三新线-富强路西口
机动车所有人: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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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浙E86036
违法地点:南浔区浔织路与吴越路路口
机动车所有人: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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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浙E8N376
违法地点:南浔区浔织路与吴越路路口
机动车所有人: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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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浙E850E6
违法地点:南浔区南浔大道与新城路路口
机动车所有人:钟*燕

开车使用手机 记2分、罚款50元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若存在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被处以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


来源:湖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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