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里资讯

搜索
楼主: 时尚童_i9kAB

[本地新闻] 林志玲“讨薪”赢了:《极限挑衅》2天2期演出费,总计400万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24 23:30:01|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片酬是市场决定的,各位在电视上观看了林志玲的综艺节目,却又没有支付一分钱,是出品方愿意给这么多,广告商愿意投钱,要说整治,应该整治观众,要不是有这么多吃瓜群众每期都守在电视机前看,明星就不会有这么高片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5 00:13:53|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公司要钱,公司交完税然后分成,剩下几十万最后应该是她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5 08:30:30|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娱乐公司都注册在新疆避税,应该限制他们的业务地区,在哪注册就在哪里开展主要业务才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4 23:13:43|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台湾人不能给钱太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5 03:13:27|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片酬主要还是娱乐圈内部问题!一个愿意给一个敢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5 06:53:38|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什么都搞市场化,比如演艺行业,市场化带来的是明星出国改国籍热,高薪化……演艺行业,应该回归过去,国企化……给他们工资,奖金就可以了。其他的收益应该上交国资委,造福社会。同时,由于国企化运作,加入外籍的明星应该限定在国内影视节目中的人数和次数,打击出国入外籍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5 09:35:08|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1、成立电影娱乐扶贫基金,对娱乐圈收重税像烟草税一样,成为国家的一种收入。 2、取消限薪令,本来也没啥作用,鼓励高片酬,反正最终通过税收进入国库。 3、偷逃税处3倍以上金额处罚,收入国库。用于科研,扶贫等等,也算是娱乐圈给社会做贡献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4 22:17:11|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艺人高薪已成严重社会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4 22:53:22|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天赚400万,我们两天挣400都费老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24 21:46:36|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星挣钱好容易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广告位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