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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简况
11月28日上午6时45分许,新城海天大道新园路口,发生一起公交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沈某某在事故中被撞身亡。目前,该起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
沈某某遭遇事故不幸身亡,令人遗憾。事故过错有待调查,但其中几个关乎安全的关键点可作警示。
首先,沈某某到达路口时已是绿灯跳转黄灯,他本应立即停车,等下一次绿灯。但他却是毫无犹豫地一冲而过。一念之差,引发悲剧。
其次,电动车头盔主要保护的是头部两侧与后脑部。沈某某所戴的是一顶工地盔,其主要防护点在顶部,且还未系卡扣。碰撞瞬间即飞脱,更是起不到任何保护作用。
再次,公交虽是绿灯过路口,但左侧的厢式货车明显影响观察视线。司机“读秒”前行,缺乏防御性驾驶意识。
事故警示
法律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黄灯的作用在于清空已进入路口的车辆,未过线的车辆不得进入路口。
提醒骑车人、行人:绿灯很快会来,生命只有一次!等一等等来安全,抢一抢抢出祸端,切不可以身涉险!
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务必牢固树立防御性驾驶意识。通过路口时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保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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