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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男童在大理被狗咬伤,家长多渠道投诉未果,狗主坚称没咬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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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6 01:51:30|来自:中国广东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赵照
编辑/卢伊
4岁儿子被大狗咬伤的第四天,李艳还是没有等到狗主人的道歉和赔偿,而当她试图求助当地警方、城管、12345市长热线等相关部门,却发现“根本没人管你”,甚至因无法获得狗主人的身份信息,连起诉都做不到。只身一人和儿子在大理旅居半个多月,现在的李艳很绝望。
据她讲述,1月21日,李艳4岁的儿子被同楼业主家没牵绳的狗咬伤臀部,“已经有3个洞了”。但对方并不承认自家“小土狗”咬了人,且李艳在业主群内“艾特”狗主的家人时,对方直接回复称“您可以把狗打死,没事”。


气愤的李艳还报了警,但因为警方并未出具接待报警回执单,李艳无法获得狗主人的身份信息,这意味着她无法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去解决此事,更谈不上与狗主人去协商。
由于怀疑涉事犬只未办证,李艳曾向大理当地的城管部门反映,但对方答复称,按照规定,未经登记擅自饲养犬类等宠物,城管部门只能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会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如想证明涉事犬为禁养犬,也要李艳自己去防疫站鉴定。
至此,解决渠道似乎陷入死循环。在自己的求助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李艳将此事的大致经过情况发布到了网上,希望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和解决。
然而眼下,李艳要一个人在28天内带着儿子前往医院打5次狂犬病疫苗和一次破伤风疫苗。生活在上海的李艳原打算在云南大理一个月左右的旅居生活,因为这次意外的发生而被打乱。


4岁男童被半米高黄狗咬伤后,狗主人否认咬人

只要李艳在电话中与人提到“狗”,一旁玩耍的儿子听到后,便开始发出一阵阵尖锐的哭喊声,李艳只能挂断电话,马上去安抚儿子。
1月21日中午,李艳带着儿子从旅居的大理满江怡景尚居小区下楼出去玩,4岁的儿子还带着手扶的滑板车。走出电梯后,李艳注意到,一位年纪在50岁左右的男子带着一只大黄狗进入电梯,狗约有50厘米高,几乎是儿子身高的一半,且四肢健壮,没有牵绳。就在双方上下电梯空当,李艳看到这只狗本来已经向电梯走去,但却突然回头咬了儿子的屁股一口。
李艳当时就很激动,马上褪下孩子的两层裤子查看情况,“孩子屁股上三个狗牙印,被狗牙咬破了,孩子跳着脚哭,说小狗咬了我屁股。”


李艳没想到的是,狗主人看到孩子臀部的伤口后,却矢口否认狗咬了她的儿子,李艳也气得与对方发生争吵。由于事发时还有其他小区居民围观,想要趁乱离开的狗主人不得不告诉李艳,自家是居住在同一单元的18层。
深感狗主人不想负责的李艳随后报了警,在去了派出所以及查看现场监控视频后,对方依然不承认狗咬了人。对此,当地警方告诉李艳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屁股上)已经有3个洞了。”当天下午接近2点,李艳带着孩子去了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处理伤口。急诊病历显示,初步诊断为“被狗咬伤或抓伤”,并接种了一针狂犬病疫苗和破伤风疫苗。
“我在前面狗在后边,我后边又不长眼睛,我也没看到。”涉事狗主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当天,他带着自己养的“小土狗”出门买菜,并打算中午回家做饭。在进入电梯前后,他与下楼的李艳母子相遇,他还注意到,穿着羽绒服的小男孩带着滑板车。
事发后,他和李艳一起前往派出所,“结果到了派出所调了个监控录像,慢回放,没有咬到啊。”该男子反复几次向记者确认,他养的狗并没有咬过人。
按照对方留下的门牌号,李艳在业主群里找到了备注为同样门牌号的业主,并询问对方的狗是不是咬了自己的儿子,对方直接在业主群内回复称,“您可以把狗打死,没事。”这样的回复让李艳感到意外和害怕,她一个人在大理带着孩子,事发后每天上下楼以及住在家里都要格外小心,因为狗主人也知道她家的具体居住门牌号。
协商被拒,投诉无果

孩子被咬后,李艳找到物业工作人员希望对涉事狗进行处理,也有同小区业主给李艳发来狗的照片。从照片中能看出,这只狗并非小型犬,且照片拍于几个月前,据李艳比对,事发时,这只狗的体形已经远高于照片中的大小。据她目测,狗的高度在50厘米左右,因为她的儿子身高是110厘米,狗刚好咬的就是孩子的臀部位置。


李艳怀疑,咬伤儿子的狗很可能没有登记。她便向当地城管部门反映此事,但城管部门答复称,他们也只能督促对方去补办狗证,如果不办,也只是罚款50元以上100元以下。
对于这样的答复,李艳很难接受,她想转而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但因为报警后,当地警方并未出具接待报警回执单,李艳无法通过其他合法渠道知悉对方的身份证号,也就没办法起诉。她提出的想获得事发时监控的要求也被回绝,警方表示只能法院来调取,并建议此事由双方自己协商。
协商被拒,投诉未果,起诉无门,23日中午,李艳将儿子被咬后的经历发到网上,引发关注。李艳在文中写到,自己事发后已经做了所有该做的事,“但事发几天了,我儿子至今没有获得应得的公道”。
据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秦旭东律师介绍,《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大理市城镇养犬管理办法》中也规定,公安部门负责捕杀狂犬、养犬治安案件的查处等相关工作。
对于李艳所说报警后未拿到接待报警回执单的情况,《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也规定,公安机关及其公安派出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
“没人管,很绝望”

几年前,生活在上海的李艳在大理买下了事发时所居住的这套房子,当时只是作为投资房,并没打算居住。因为钟爱大理的自然环境,她想等房子装修好后,让自家以及朋友们去到大理时,可以住在这套房子里。
今年是李艳第一次带着儿子住进这套房子里,她原本打算在大理旅居一个月,春节前回湖南老家过年。但因为儿子意外被狗咬伤后,每晚时常会惊醒,她开始考虑等这件事情尽快解决后,离开大理。
“很绝望,所有正常合法途径能做的事都做了,但是根本没人管你。”李艳表示,在事发后,她已经咨询过律师以及向当地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过这件事,但暂时还没有任何回应。李艳称,涉事狗主人在第一天打针时只垫付了400元医药费,之后就不再付任何费用。她希望涉事狗主人赔偿她1500元接种疫苗等医疗费用,以及5天的2000元误工费,总计3500元,但对方称她是“狮子大开口”。


记者搜索发现,近些年,在大理市也曾发生过游客被狗咬伤的情况,但当事人却都未能得到涉事狗主人的赔偿。有当事人曾向大理当地公安、城管、旅游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也未能在离开当地前得到解决,被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据了解,1月23日晚上10点多,李艳终于收到当地警方的接待报警回执单,这意味着她有望通过起诉解决问题。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狗主人表示狗不满1岁,买的时候就打过疫苗,事发时拴了绳,没有咬仅碰到孩子衣服,并称“如果她再搞下去,我要告她了。”
对于辖区内是否发生过有狗咬伤4岁男孩的事情,大理市满江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暂不能接受媒体采访。而大理市公安局在回复橙柿互动的采访时表示,该事件已经在落实,调查清楚后会对媒体作出答复。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李艳为化名)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0124A08MAR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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