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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梁溪区推商品房“以旧换新”,指定主体回购后一对一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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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5 13:07:55|来自:中国浙江湖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无锡市梁溪区
继济南、青岛、南通等地开启房产“以旧换新”后,江苏无锡梁溪区也推出该项政策。
4月2日,国资全资控股的无锡市梁溪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官方微信公号发布“以旧换新”公告,在梁溪区范围内试行该集团指定主体回购居民存量二手商品住房,居民在该集团下属控股在售项目新购商品住房。置换房源须一对一,一套存量二手商品房置换一套新房,存量二手房总价不高于新购房源的60%。
首批次接受线下报名的楼盘有5个。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咨询一家楼盘了解到,新房房源都是大户型,总价较高,改善型客户需补差价参与置换。
据公告,凡在梁溪区有自有商品住房的居民(居民个人征信正常,无不良贷款记录且有权处理该套旧房),在活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以旧换新,存量二手房应具有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不包括私房、商住楼、商办楼)并确保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置换前,存量二手房须结清物业服务费及水、电、气等所有费用,完成精保洁。首批“以旧换新”有200个名额,置换客户持身份证、存量二手商品房房产证报名,填写《存量商品房置换申请表》并缴纳意向金1万元,经审核通过、符合置换条件的存量商品房根据“以旧换新”业务需要提交和签署相关文书。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已有济南、青岛、南通、杭州临平区等多地开启房产“以旧换新”,操作方法、协议时限有所区别。南通与临平区类似,客户选定新房后与开发企业、二手房中介、租赁中介公司签订四方协议,如二手房一定期限内未脱手可无责退新房。济南、太仓等地采取开发企业评估旧房价格后“回收置换”。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0403A053E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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