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手机客户端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织里资讯

搜索
查看: 117|回复: 0

[本地新闻] @新织里人党员,快来参与“五新先锋”和“示范经营户”评选活动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4-8 17:58:42|来自:中国浙江湖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夯实基层基础,有力凝聚流动党员干事创业力量,有效织密新老织里人关系,传承发扬织里精神,广泛传播织里好声音,营造开放活力、实干争先、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现决定在全镇开展新织里人党员“三同三共 五新先锋”和“三同三共 示范经营户”评选活动。

评选范围

一、新织里人党员“三同三共 五新先锋”。党组织关系在湖州市外的,在织里镇辖区范围内工作或居住6个月以上,且已向新织里人党委报到登记(已激活绑定“浙里流动先锋码”)的正式党员。

二、新织里人党员“三同三共 示范经营户”。织里镇辖区内所有新织里人党员经营户(包括经营法人不是党员,但直系亲属中有新织里人党员的情况);经营范围可以是童装生产经营加工、快递物流、餐饮等各行业。

评选条件

“新织里人党员五新先锋”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主动与新织里人党委保持联系,积极参加新织里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3.在本职岗位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支持织里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参与志愿服务工作。

“新织里人党员示范户”评选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法取得营业登记满1年以上,并正常经营;
2.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市场诚信经营公约,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无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恶意违约等行为;
3.积极配合社区开展日常管理工作,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条例和其它规章制度开展生产经营;
4.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和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5.积极响应新织里人党委号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组织职工参与志愿服务工作。

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

推荐方式
      采取新织里人党支部推荐和新织里人党员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自荐表填好后交由所在社区党支部。各党支部在认真研究、初审考察的基础上,完成对评选对象初步审核并向镇新织里人党委上报推荐名单。快来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申报表吧!

1.jpg

咨询热线
1.jpg


来源:党建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广告位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