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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一小学教师因学生不认真完成作业,用竹条进行不当惩戒被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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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9 12:22:48|来自:中国浙江湖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7日,贵州省贵阳市教育局公开通报6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涉及有偿补课、违规收受家长礼品、职称评定中弄虚作假、教育惩戒不当等。其中,贵阳市修文县第三小学教师林某因学生不认真完成作业用竹条对学生进行不当惩戒,被给予警告处分。
以下是6起典型问题:
贵阳市云岩区中天中学方舟校区教师金某有偿补课问题。2023年3月金某在朋友要求下进行校外补课,并收取3名学生的费用。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相关条款,给予其警告处分,取消该教师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扣除其绩效奖金及年终奖,五年内不得参评高一级职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全部收入,并由其所在学校进行全校通报。
贵阳市白云区第一小学教师唐某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在征订图书报刊、教辅材料过程中谋取私利的问题。唐某于2022年9月至12月期间收受学生家长月饼及品牌口红,收取两个班级学生订阅教辅的返点费,2023年经教育行政部门核查,该教师收受的相关费用已责令返还。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贵阳市修文县第三小学教师林某教育惩戒不当的问题。2023年9月林某因学生不认真完成作业用竹条对学生进行不当惩戒。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给予其警告处分。
贵阳市南明区第十四中学教师汪某某在职称评定中弄虚作假的问题。2023年汪某某为满足职称申报评审条件,通过编辑图片的方式,将其参与的省课题核心成员顺序私自修改。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相关条款,给予其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在2023年目标考核中评定为末等次、自处分决定生效起24个月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理。
第五起和第六起分别是:贵安新区马场中心小学教师韦某某赌博问题和观山湖区外国语实验中学教师彭某酒驾问题。2019年韦某某跟朋友聚餐,饭后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除公安机关处罚外,两人均被给予警告处分。
贵阳市教育局强调,各地各校要持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恪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严守师德底线红线。市教育局也将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助力教师修德赋能,同时对教师违反职业行为严查重处,绝不姑息。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官莉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0407A0968T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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