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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变化!
今天(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贸易银行发布公告:将从明天(11月1日)起,一连对贸易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这也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完善贸易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已正式落地。
本次新的定价机制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很多人还是很迷惑,其实很好明白。
第一层意思:LPR加点值申请
简而言之,就是对于“以浮动利率,也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当它的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
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为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加权平均利率减去对应季度五年期以上lpr均值。如果所在地域有个人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则最终加点值不能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
第二层意思:重定价周期的选择
六大银行的公告明确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当然还可以继承保持为一年。
这个调整的背景是,此前不少贷款人认为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统一为一年,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供需变化,容易造成新老房贷利差过大等情况。
其实在之前利率下调后,由于各银行及个人的房贷lpr定价日不同,大家下调后的房贷利率都不相同,也引起大家热烈讨论,甚至有争议,其实只必要再等定价日后统一就会解决,但是很多人的房贷距离自己的定价日还很早。而本次六大行的公告的发布或已解决此担忧。
而本次将定价周期变为更加灵活的方式,就是解决这个问题,对于大家来说是好事。但必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
必要说明是,更灵机大周期选择,也意味着更多的是必要贷款人通过自己来判断趋势,从而选择详细是三个月、六个月、还是一年稳定。
举例来说就是: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下行,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就可能更早地享受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带来的优惠;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上涨,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保持为一年,自己的房贷利率跟随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涨就可能会更晚一些。
是不是有点看股票得感觉?
看涨?还是看跌?炒短期?还是长期持有?
但最关键的还是重定价周期到底怎么选?
还必要大家再斟酌,懂得人也可以给出自己的分析供大家参考。
别的据了解,除了六大贸易银行之外,别的贸易银行近期也将一连发布公告,明确新的个人房贷利率定价机制。贸易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以后,人民银行将不再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41031A03J7H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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