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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浩繁网友臆断林生斌杀妻害子谋财,算不算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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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7 11:33:18|来自:中国浙江湖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网络成为全民侦察的聚集地,这种征象要一分为二地对待,利益是网络确实有大神,可以大概提供非常有效的线索和思路。杭州杀妻碎尸案就是靠着广大网友的智慧找出了各种疑点,终极资助警方顺利破案。

固然,也有坏处,网友容易被带风向,网友一旦带着有罪思维先入为主地去对待一个案件,也容易产生错误的判断。
在林生斌这个变乱上,警方从未把他当做过犯罪嫌疑人,但是已经有不少网友已经直接把他认定为残忍杀害老婆孩子的禽兽。我并不担心这件事对他有多折磨,究竟他是渣男的究竟我是认可的,以是我倒不关心他的个人感受问题。
我忧虑的是这种未审先判的思维,在警方还没有立案,没有进入法律步调的环境下,网友就公布某个人是杀人犯了!这是不是法治的倒退?

至于说,认定林是杀妻害子的网友对了林是否构成诽谤?这里有一个主观的问题,诽谤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必须是故意,即举动人必须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光荣的虚伪究竟,明知自己的举动会发生损害他人光荣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举动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光荣。假如举动人将虚伪究竟误认为是真实究竟加以扩散,大概把某种虚伪究竟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光荣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大部分的网友现在就是真的认为林是杀人犯,而不是明知这是虚伪的故意诽谤林,以是不构成诽谤。

至于林的光荣问题,实在他已经名声扫地了,以是多一个“杀人犯”的帽子对他到底有多大的伤害?我觉得伤害肯定有,但是不大!至少现在他活得好好的。他对于光荣早就无所谓了。
对于林生斌的事件,我的看法是现在并没有证据证明他杀害了妻儿,但是网友的言论是自由的,推测案件并不违法。理是越辩越明的,以是,我并不反对有更多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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