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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庄志明律师今天说一个女大学生做家教被家长白嫖的消息:

小郑是一名大学生,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平时她都是打工赚取学费和生活费。客岁暑假,经人先容,小郑在陈女士家做起了家教。一个多月时间,小郑给陈女士的女儿上了17次课,总计41个小时,家教费共计4100元。补课竣事时,陈女士表示手头暂时周转不开,下个月再付出家教费。可一年过去了,小郑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小郑先后给陈女士打了几百个电话,对方却只接听过一次。
可恶的还不止于此,“除了家教费,小郑还帮陈女士网购了几百元的学习和生活用品。事后小郑报了警,经查陈女士已经从小区搬走,搬到哪里暂时还不清楚。”
很显然,这个家长白嫖了女大学生。咱们做律师的,经常被白嫖;没想到这个女大学生也被白嫖了。女大学生被白嫖,我们一方面要谴责无良的家长,另外我也得提醒另一方面,女大学生小郑得从自己身上总结教训,要学法知法,吃一堑长一智。
小郑该总结的教训是大学生从事家教涉嫌违法。此事且听我慢慢说来。
2023年颁布施行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大概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擅自举行校外培训机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当局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大概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举行、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行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一)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大概应用程序;
(二)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
(三)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分工。’
此规定主要是针对有组织的家教行为。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接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大概其他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当局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殊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一)通过即时通讯、网络集会、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
(二)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
(三)以咨询、文化流传、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诲指导、住家西席、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
(四)其他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
今天消息里的女大学生小郑的家教行为完全符合上规定的(二)情形: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
“小郑在陈女士家做起了家教。一个多月时间,小郑给陈女士的女儿上了17次课,总计41个小时,“这是很典范的“一对一”校外培训,当属违法行为。依据规定,“一对一”家教“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当局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
所谓“退还所收费用”,就是从家长那里收的钱,还得还给家长。
鉴于小郑未实际收抵家教费用,退还所收费用的处罚,就不需要了。某种水平上说,家长倒是没有必要给小郑家教费用的,因为给了费用也是要返还的,还何必多此一举给钱呢。
在此,还得再唠叨唠叨,客岁2月,教诲部公布《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和教研人员,应当取得西席资格。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教学和教研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专业资质。”
可见从事校外培训(家教)的人员是需要西席资格大概专业资质的,取得办学许可的机构都要求有西席资格,何况打游击的“一对一”?从逻辑精力上是不答应“一对一”的,大学生大多还无西席资格,更无从事家教的资格了。
虽说《校外培训管理条例》还未正式颁布,但精力完全可以揣度出来的,大学生不具备单独做家教的合法条件的。大学生家教行为不合法,则取得“报酬”的正当性就没有了,作为大学生必须从中罗致教训。
不仅仅是大学生从事家教不合法,在编西席搞家教更不合法。家长白嫖大学生是很缺德的,但家长白嫖在编西席,那倒是挺好的一件事,以毒攻毒嘛。
最后要说一下,家教费,小郑没有合法取得的权利,家长不给钱,有其“正当性”。但“小郑还帮陈女士网购了几百元的学习和生活用品”,这部分钱,家长应当偿还。这钱不还,那就是缺德他妈给缺德开门了。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50703A099YF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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