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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个人费率下调!至2026年2月28日,社保缴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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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 小时前|来自:中国浙江湖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1 多地明确下调医保费率
一、上海:降低职工医保费率,至2026年2月28日
上海市医保局等部门今年发布《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
●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元缴费继续执行9%的缴费比例。其中,单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的比例为8.5%,单元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2%。
● 上海市机动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的比例继续按10%执行。
温馨提示:阶段性降低单元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干待遇。


二、海南:降低医保费率,至2026年12月31日
海南省发布《关于职工社保缴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至2026年12月31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用人单元缴费费率和机动就业人员缴费费率调解至最低水平,即:
●用人单元缴费费率按6%执行;
●机动就业人员缴费费率按5%执行。


三、广东两地:职工医保费率下调,至2025年12月31日
1.广州市
广州市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该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用人单元(包括各类企业、以单元情势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元、民办非企业单元、机关事业单元等)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4.5%;
● 机动就业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6.5%。

2.茂名市
茂名市发布《关于实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元缴费费率的通知》,实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实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用人单元缴费费率,由原来的7%(含生育保险0.5%)下调至6.5%(含生育保险0.5%)。


02 多地明确降低赋闲保险费率
一、浙江:降低赋闲保险费率,至2025年12月31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发布《关于延续实行赋闲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延续实行阶段性降低赋闲保险费率至2025年12月31日(费款所属期),全省赋闲保险单元费率、个人费率仍分别按0.5%执行。


二、四川:降低赋闲保险费率,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川省发布《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行赋闲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延续实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将降低赋闲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行一年,其中用人单元缴费费率为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4%。


三、海南:降低工伤、赋闲保险费率,至2025年12月31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延续实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全省工伤保险用人单元在现行费率底子上下调50%的政策在2024年12月31日到期后,延续实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别的,海南还发布了《关于延续实行赋闲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阶段性降低赋闲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行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当前,海南用人单元及从业人员各险的费率、从业人员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率如下:




四、内蒙古:降低赋闲、工伤保险费率,至2025年12月31日
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关于延续实行赋闲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关于延续实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阶段性降低赋闲、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伸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政策为:
●赋闲保险继续实行总费率1%的政策,用人单元和个人分别执行0.5%;
●工伤保险费率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底子上,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以现行费率为底子下调50%;
●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以现行费率为底子下调20%。
其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调解为以全区为统筹地区同一确定。


03 如何确定缴费基数?
一、用人单元参保
用人单元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月缴费金额=本人月缴费基数×缴费费率
随用人单元参保人员,职工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入职的员工,当年月缴费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① 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起薪当月工资)低于上年度本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则按上年度全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作为月缴费基数;
② 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起薪当月工资)高于上年度本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则按上年度全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作为月缴费基数。
二、个人身份参保
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机动就业人员,有到场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有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可自愿申请以个人身份到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月缴费金额=本人月缴费基数×缴费费率
个体工商户和机动就业人员到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元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来源|中国管帐报
编辑|郑杨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50712A07J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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