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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死后的继承风波,是中国家族企业从“创一代”向“守业二代”过渡过程中大概遭遇的典型风暴。它无情地揭示了缺乏前瞻性、系统性、专业化和透明化传承规划的巨大风险,尤其当家族关系复杂且涉及跨境资产时。
这场围绕娃哈哈首创人宗庆后遗产的继承风波,不但是一场家族内部的利益之争,更是中国家族企业传承逆境的典型缩影。
这场风波有三个核心问题需要澄清:
第一,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主张。
第二,跨境资产安排(香港信托)与内地法律体系的关系。
第三,家族企业控制权的稳固性。
它对所有中国家族企业及财富传承规划敲响了警钟,也凸显了基于家族办公室的制度化设计与运营,在传承管理过程中的核心地位和关键性作用。
一、核心争议与潜在风险
1、继承权的法律认定
非婚生子女是否具有法律认可的继承权,需依据有效遗嘱或者信托文件(信托契约/意愿书),以及资产所在地法律(如中国大陆的《民法典》)来判定。
考量的重点是,企业家在香港等地设立离岸信托时,信托文件是否合法有效,其条款是否清晰界定了受益人范围及继承条件,以及该文件在内地法律体系下的认可度和实行力。
杭州的股权继承诉讼则直接挑战内地公司股权的归属,需依据内地法律和宗庆后生前是否有合法遗嘱进行审理。
需要指出的是,在财富传承管理过程中,“遗嘱被认证”这是包括普通法系国家和地区在内最头疼的一件事变。当产业纷争出现在法庭上的时候,通常的情况是官司打赢了,产业也没了一半,甚至完全归零。
2、跨境法律冲突
这里有两个基本点:
第一,香港信托vs内地继承法。
毫无疑问香港是世界上最成熟的普通法系信托中心之一,其信托资产的独立性强、保密性高,这是被全球所普遍认同的。但内地对信托(尤其是境外信托)的承认和实行存在复杂性,特别是当涉及内地核心资产(如娃哈哈股权)时,内地法院大概更倾向于适用本地继承法律。
由于我们和英美法系的信托制度使用的土壤不一样,具体实务的运用也大相径庭。那么,如何穿透不同制度的壁垒,有效拿捏跨境资产掩护信托架构设计的本质和内涵,不但考验FO架构师的专业能力,更直接挑战企业家对家族信托资产掩护的认知水平。
第二,关于资产所在地的管辖权。娃哈哈的核心运营和资产在内地,内地法院对这部分股权的继承纠纷拥有强管辖权。
信托制度于中国已有20余年,在商事领域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在民事领域一直滞步不前。除了制度本身产生的土壤不同以外,更受到传统文化、历史背景、大众认知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包括在香港地区在内的世界各地设立的离岸信托,只要涉及内地的资产和个人,其信托文件的有效性在内地法院大概都面对挑战。
3、企业控制权与经营稳固
作为公认的娃哈哈交班人宗馥莉,在经历风雨后已实际掌舵,正式坐上了娃哈哈这艘巨轮的舵手位置,娃哈哈也已进入“宗馥莉时代”。
但是,突如其来的继承权挑战大概引发股权结构变动,进而影响公司决策效率和市场信心。长期的法律纠纷会分散管理层精力,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战略,损害品牌形象。
虽然,如同娃哈哈集团发言人所说的,这场纠纷更多只是家族内部事件之争,对娃哈哈实际经营影响有限。但不可否认,宗馥莉正承受着来自内部管理和外部家族的双重压力。在如此漩涡中坚持掌舵,对于这位年轻女继承人来说,绝不只是“磨炼”两字所能概括。
二、对中国家族企业与财富传承的深刻启示
设计一套高度量身定制的企业与财富传承管理系统已成为中国富一代的普遍需求。
这是一个极其专业而又具有挑战性的任务,诚如罗斯柴尔德第二代掌门人纳森梅尔罗斯柴尔德说:“要获取巨额财富,需要极大的勇气和极度谨慎。而在你拥有它时,还需要投入10倍的精力和智慧去传承它。”
结合传承管理的目标要求,乐博咨询用近三十的研究与实践证明,通过组织、协调和创新一切制度许可的、系统的管理工具、平台、机构和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掘家族和企业的潜力,实现企业与财富的百年传承,是一个完全可以实现的目标。
但是,这里的焦点是,企业家如何突破固有的传统观念,包括企业家的感性、概念、情感和精神框架,直至深层潜意识中的假设和价值……等等,所有那些我们曾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完成一种范式性的变化。
熟悉娃哈哈背后宗氏家族的人会发现,无论是宗老先生作为企业家一代因责任而开始的传承实践探索,还是作为企业家二代宗馥莉不辱使命的拼力前行,都在客观上作用于这个“范式性发展”模式的构建过程。
遗憾的是,从娃哈哈的“控制权争夺”,到突如其来的“遗产风波”,宗老及其幕僚们经心设计的传承筹划毛病百出。作为家族办公室的专业从业者,我们应该关注什么?汲取什么?反思什么?
第一,及早、清晰、专业地规划至关重要。这,考验的不但是企业家一代的远见卓识,更是其责任与担当。
1、时间窗口:首创人/财富创造者必须在头脑清醒、身体健康时启动传承规划,制止死后出现混乱。即所谓的“太阳天里盖屋顶”。
2、明确意愿:核心是清晰表达传承意愿,包括企业控制权交代、产业分配、非婚生子女等特殊情况的安排。忌讳暗昧其辞或回避敏感问题。
3、法律工具组合运用:单一工具难以应对复杂情况。需要综合运用:
(1)信托:尤其是离岸信托,用于资产隔离、掩护、长期管理和解决复杂继承问题。如,多子女、非婚生子女、防止挥霍、隔代传承。但必须确保其结构设计合理、符合目标司法管辖区法律、并得到有效实行。
(2)遗嘱:明确境内资产分配,尤其是不动产、股权等。
(3)家族所有权协议/章程:明确家族成员在企业中的角色、权利、义务、退出机制和纠纷解决方式。
(4)家族基金:充实考虑各家庭成员的权益,在尊重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通过设立与家族宪章协协一致的家族基金,尤其是专项基金的方式,明确各家庭成员的权益分配规则。
(5)保险:充实利用保险的功能,做好企业家族“私家银行”,提供流动性,保障特定受益人或支付税费。
第二,正视并妥善处理“复杂的家庭关系”。任何回避,或者以掩耳盗铃的方式“逃避”责任,都将遗害下一代的感情,断送自己亲手创造的事业平台。
非婚生子女等敏感问题是实际存在且具有法律效力的风险点。必须在规划中明确其地位和权益。或者釆取“一次性买断”、“明确排除”等方法,制止死后发作纠纷。刻意回避只会埋下更大的雷,对家族后代,无论是婚生还非婚生子女和企业造成更大伤害。
第三,跨境安排的复杂性与本土化考量。使用离岸信托等工具需极度谨慎。必须由权威的家族管理专家,协同深谙两地(或多地)法律、税务等专业人士经心设计,并充实考虑内地资产的特殊性,如VIE结构、外汇管制等,以及内地法院等部门大概的审查和实行态度。
对于境内核心资产,尤其是控制权的设计与安排是重中之重。
必须充实评估离岸信托对境内股权的控制力,及其因不确定性大概带来的有限作用。在设计时需要配套的境内法律文件,如遗嘱、代持协议等,运用结构化的逻辑方法确保实现首创人意愿。
值得提醒的是在内地,“代持协议”并无明确的法律保障,在设计时需非常谨慎。杰出的FO架构师会采取“替代性”方案设计,尽量制止简单地使用“代持”工具。
第四,造就交班人与明确交交班筹划
传承不但是财富转移,更是权力和责任的交代。需长期、系统性地造就交班人,让其获得必要的经验、能力和权威。清晰的交代时间表和权力过渡机制能减少内部动荡。
需要指出的是,权力传递对于任何企业而言都好比一次大考。每种场景都存在系统化解决方案。而基于价值驱动的方法体系设计与实施,更需要专业团队在建立系统性权力过渡机制的前题下,拿出一套动态的交班方案。
第五,注重家族关系的沟通与设计
在规划过程中(适当阶段)与核心家族成员进行坦诚沟通,解释规划意图,减少猜疑和误解。家族会议是重要平台。
建立正式的家族管理机制(如家族委员会等)有助于在首创人死后协调关系、解决分歧。
三、家族办公室的核心价值贡献
第一,核心价值凸显
娃哈哈遗产风波案深刻展现了家族办公室在防备性规划和风险管理上的核心价值。专业的家族办公室应能预见此类风险并推动客户及早解决。
第二,专业能力要求极高
架构设计能力:能够设计出既符合客户意愿,又能在目标司法管辖区(包括内地)合法有效且可实行的综合传承架构。
FO幕僚网络:专业的家族办公室必须具备连接顶尖跨境FO架构师、法律(尤其是继承法、信托法、公司法)和税务专家的能力。
深度理解中国国情:必须深刻理解中国家族企业的特点、内地法律环境、商业文化和人情世故,不能生搬硬套西方模式。
第三,“协调者”与“推动者”角色
1、协助首创人面对敏感话题(如非婚生子女),推动其做出清晰决策。
2、在适当时候促进家族成员间的建设性沟通。
3、协调律师、税务师、投行等各类外部专业顾问。
第四,持续管理与调解
传承规划不是一劳永逸的。家族办公室需定期检视规划,根据法律变化、家族情况变化(如新成员出生、成员关系变化)、企业经营状况等进行必要调解。
第五,危机处理能力
一旦纠纷发生,家族办公室应能迅速反应,协调法律资源,协助委托人家族委托人稳固局面,最大限度掩护家族和企业利益。
总结宗庆后死后的继承风波,其深刻的教训有以下几点:
第一,耽搁和回避是传承最大的敌人。企业家需要在风平浪静时筑好堤坝。
第二,专业的事必须交给顶级的专业人做。在涉及身家性命和企业命脉的问题上,寻求便宜或关系型解决方案是极其危险的。
第三,“家事”的“法治化”是传承的刚性条件。依靠亲情和口头承诺无法解决重大利益分配问题,必须借助法律工具和正式筹划与文件。
第四,跨境安排需极度专业和审慎。任何简单照搬传承工具,或者生硬套用别人的案例都是徒劳的,必须确保其设计能有效覆盖家族的核心目标(尤其是境内核心资产控制权)。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50721A03TR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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