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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8月1日起现金买黄金、钻石等超过10万元需上报
[color=rgba(0, 0, 0, 0.9)]克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25〕124号)”(以下简称《办法》)。

[color=rgba(0, 0, 0, 0.9)]其中提到,从业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应当根据《办法》规定推行反洗钱使命。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从业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洗钱风险状态,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color=rgba(0, 0, 0, 0.9)]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从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color=rgba(0, 0, 0, 0.9)]从《办法》界说来看,贵金属是指黄金、白银、铂金等及其铸币、标准条锭、制品、中间产品和精粹后的原质料等;宝石是指钻石、玉石等天然宝石的各类原质料及首饰、制品实物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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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据了解,在对《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中,人民银行提到,从业机构的主体资格以其经营范围作为判断依据,只要经营范围覆盖规定业务范例,即属于从业机构范畴。实践中存在部分企业贵金属和宝石相关现货交易仅是其小规模或辅营业务,并不影响其作为从业机构的主体资格认定。
[color=rgba(0, 0, 0, 0.9)]相较于早前监管部门提出的贵金属行业反洗钱要求,本次《管理办法》从适用对象、起点金额、客户尽职调查具体情形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将贵金属和宝石全财产链都纳入反洗钱监管。从变化来看,《管理办法》中,将提交大额交易报告的起点金额由5万元提升至10万元,数量巨大的贵金属、宝石经营门店等也应被纳入其中。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指出,交易隐蔽性强、价值评估复杂是贵金属和宝石行业特点,将其纳入监管进一步补足可能存在的反洗钱毛病,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
信息泉源:中国人民银行、央视新闻、北京商报、南边日报统筹整合:罗湖发布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50731A04G5I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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