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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武汉大学肖某被杨某控诉性骚扰的事,大家已经说得很多。不外,今天看到了一则评论(下图),仍然让我陷入了深思。这则评论的大意是,男性在公众场合给裤部挠痒是不对的,最好去厕所。然后下面很多点赞附和。

[color=rgba(0, 0, 0, 0.9)]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应该是少数,但是这种观点的出现,自己就很说明问题。
[color=rgba(0, 0, 0, 0.9)]我很想问,这些人还是不是人?为什么受了某些歪理邪说的毒害就人性泯灭得这么干净呢?给裆部挠痒(无论男女),虽然不是什么雅事,但是只要动作别夸张,别有意暴露给人看,这不是正常之事吗?为什么人做这种正常举动,也需要这么担惊受怕?
[color=rgba(0, 0, 0, 0.9)]这是更文明了,还是人类社会异化了?
[color=rgba(0, 0, 0, 0.9)]我们还可以做一个设想,如果肖同学恰好没有寻医问药,或者只是简单去小店买了个药膏而没有保留单据,那么他还能自辩吗?在杨同学告他的官司里,还能胜诉吗?
[color=rgba(0, 0, 0, 0.9)]恐怕要打一个问号。
[color=rgba(0, 0, 0, 0.9)]在正常的认知里,一个男生在图书馆的桌子底下,做了一些不自然的动作,没有暴露自己,动作幅度也不夸张,全程没有和对面女性有任何哪怕眼神的交流。如果“凑巧”被对面的人“感知”到了,你可以说他有点不雅,但这种不雅并没有到已经对他人造成干扰的程度,这和那种暴露私处、有意性挑逗根本不同。
[color=rgba(0, 0, 0, 0.9)]在一个正常的社会,肖同学根本不需要自辩,也不需要特意去找什么病历。别人无权对他进行批判和谴责,更上升不到违法程序。这一判定对于女性也同样适用。
[color=rgba(0, 0, 0, 0.9)]有人会问,如果你正在现场,你碰到这种情况——对面有一位同学(无论男女)存在不自然行为,怎么办?
[color=rgba(0, 0, 0, 0.9)]起首,对面同学是在桌子底下的动作,你可能是看到对方仪态不太自然,或者有一些小的声音,那么,你要做的是提醒对方注意下声音,不要影响自己学习,而不是掏脱手机去桌底下拍对方!在你拿手机拍对方的那一刻,你就已经侵占对方的隐私了!
[color=rgba(0, 0, 0, 0.9)]不要听信那些极度女拳的教唆,人家桌底下是人家的隐私范围,以侵占隐私的方式取证,这种证据是可能无效被排除的。(杨告肖的案子原本就应该排除这一证据)
[color=rgba(0, 0, 0, 0.9)]在你提醒对方后,正常人一般就会停止不自然的动作,如果真的因为生理性很痒或者别的你想象不到的原因无法控制,那么他(或她)会识趣地走开(可能真的去厕所);如果他(或她)拒不改正,你可以请管理员来维持秩序,再不济,你自己走开,换个座位。
[color=rgba(0, 0, 0, 0.9)]没错,图书馆是公共场合,你发现不正常的现象,你应该请这个场合的管理职员来维持秩序。
[color=rgba(0, 0, 0, 0.9)]所有这些选项里,都不应该是拿脱手机来静静拍对方私处。
[color=rgba(0, 0, 0, 0.9)]非合法的本领带不来正义的结果。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这就是按常识来处理。为什么明明可以按常识来处理,你非要掏脱手机去拍对方私处一个多小时?
[color=rgba(0, 0, 0, 0.9)]你说你想取证?你凭什么就认为对方一定是暴徒?你岂非不是受了歪理邪说的毒害,对人没有包容之心,丧失了基本人性了吗?
[color=rgba(0, 0, 0, 0.9)]古人尚且知道“非礼勿视”,你不知道?你说你不信古代人,你是现代人,可以现代人也应该知道,非法取得的证据是无效的,现代人更不鼓励以违法本领去取证。
[color=rgba(0, 0, 0, 0.9)]你既不是古人,也不是现代人,只是听信了歪理邪说,常识没有了,人性泯灭了。
[color=rgba(0, 0, 0, 0.9)]再说两个问题。
[color=rgba(0, 0, 0, 0.9)]对于现代人来说,能够个案分析可能是最宝贵的本领,愿意就事论事,已经算是最高的美德。
[color=rgba(0, 0, 0, 0.9)]就武汉大学这件事,虽然一审讯断结果出来了,仍然有一大波人在那里说,败诉不等于事实不存在。
[color=rgba(0, 0, 0, 0.9)]是的,这句话在很多性骚扰案子是对的。
[color=rgba(0, 0, 0, 0.9)]但是,人最宝贵的本领是个案分析,而不是鹦鹉学舌。
[color=rgba(0, 0, 0, 0.9)]很多很多的性骚扰案子无法对侵权人定罪,确实是因为取证难,证据不足而败诉。但是武汉大学这个案子恰恰相反,原告杨同学并不是没有提供证据,相反提供了远比一般性骚扰还多的证据,不但有现场视频,还有道歉书。
[color=rgba(0, 0, 0, 0.9)]但杨同学还是败诉了,败诉的原因不是通常情况下的证据不足,而是这些证据都不能证明原告的主张。
[color=rgba(0, 0, 0, 0.9)]这跟通常碰到的性骚扰案并不类似。所以不要鹦鹉学舌。
[color=rgba(0, 0, 0, 0.9)]还有一种观点,大意是女性性骚扰维权通常很难,所以要容忍杨同学这样的过激反应,杨同学只是误会;性骚扰通常取证很难,所以要理解杨同学去偷拍男同学,杨同学很勇敢……
[color=rgba(0, 0, 0, 0.9)]嗯,说这些话的人,她的心情我能够理解。女性由于天生性别上的弱势带来了现实中很多不利的处境,这些处境过去男性很难换位思考到,这确实是男性普遍应该思考和改善的地方。
[color=rgba(0, 0, 0, 0.9)]我无条件接受这点。
[color=rgba(0, 0, 0, 0.9)]但是,这跟杨同学这案子有什么关系?
[color=rgba(0, 0, 0, 0.9)]为什么就不能就事论事?
[color=rgba(0, 0, 0, 0.9)]对杨同学的偷拍行为,已经上升到恶意的想置男方于死地的行为,对这些行为的包容,对于维护女性权益是有什么促进作用吗?
[color=rgba(0, 0, 0, 0.9)]又有人说了,铺天盖地对杨同学的讨伐,会影响后续其他女性的维权。
[color=rgba(0, 0, 0, 0.9)]那就得问一下,其他正常女性也会像杨同学一样用非法本领去维权吗?一样会在败诉后仍然想对男方网暴吗?
[color=rgba(0, 0, 0, 0.9)]这种维权方式值得鼓励吗?
[color=rgba(0, 0, 0, 0.9)]杨同学的案子为什么就会影响到正常女性的维权了?
[color=rgba(0, 0, 0, 0.9)]照这么说,为了鼓励女性维权,法官最好枉法裁判,判杨同学胜诉好了。
[color=rgba(0, 0, 0, 0.9)]互联网上的辩论,就事论事是最难的。
[color=rgba(0, 0, 0, 0.9)]因为很多人不想就事论事,而是想浑水摸鱼。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50803A000AU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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