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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人不能再以“人才”身份在南沙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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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9 21:30:07|来自:中国浙江湖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边+房产频道记者留意到,17日晚间,南沙区当局网站发布《关于调解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政策的关照》,对南沙人才购房及港澳居民购房政策举行了调解。
根据该关照,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B卡的持卡人才,可在符合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总套数规定(户籍家庭2套、单身1套;非户籍家庭和单身1套,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我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得补缴)的前提下在我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广州市人才绿卡的持卡人才,购买住房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实行。
别的,港澳居民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划一待遇,这一规定与此前相比未发生变革。
根据关照要求,新规于17日24时正式施行,该时间点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网签时点的原相关政策实行,该时间点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署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门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用凭据(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按交易时点的原相关政策实行。

这也是广州继黄埔区公开辟文调解人才购房政策后,又一城区对人才购房政策举行了变动。8月2日,黄埔区宣布取消人才购房政策,而此次南沙并未完全取消人才购房的步伐,而是在人才购房资格门槛上有所收紧。
不过,在南沙此次新规出台前,广州全市范围人才购房“1年社保”的要求已经实行了一段时间。
今年4月,《广州市人民当局办公厅关于美满我市房地产市场平妥当康发展政策的关照》就已提出,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
而从南沙此次对人才购房门槛举行调解,一方面与广州4月21日全市范围调控要求有所看齐,另一方面,原先南沙人才购房政策中“在南沙区工作、学习,并符合下列学历、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的人才,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房不受户籍、社保和个税缴存限制”的规定,在新规中不再出现。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央研究总监严跃进以为,南沙调解人才购房政策是一种“打补丁”的做法,对“假人才真炒房”的现象形成打击,进一步落实“房住不炒”,促进南沙房地产市场平妥当康人发展。他以为,从黄埔、南沙的调解来看,各地人才购房政策调解或收紧是大概率事件。
【记者】葛政涵
【作者】 葛政涵
【来源】 南边报业传媒集团南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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