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市民向我们反映,
湖城的所前街,开满了各式各样店铺。放眼望去,其中一家店名叫“炸物局”的店,其蓝底白字的招牌甚是醒目。 这就是市民所反映的奇葩店名。记者走近一看,在“炸物局”几个字右下角,还有“驻吴兴办事处”的字样。询问后得知,原来这是一家经营油炸的食品店。
店主告诉记者:“店名不是我们想的,我们是加盟的。”随后他拒绝接受采访。
记者采访了一些过路的市民,对于经营油炸食品的店铺使用这个店名,他们也都觉得看不懂。
1市民我第一次看到,都不知道是干嘛的,有个局我以为是办证什么的,搞不清楚到底是干什么的。 2市民什么局什么局好像有点像政府单位,放在这里好像不太恰当。
那么这样的店名是否规范呢?随后,我们也咨询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所所长王子怡说:“据我们初步了解,这家店的名称不是店主擅自取的,他们公司总部在杭州,它旗下的加盟店全都是统一用这个招牌的名字来做店招的。据我们了解在杭州也已经开了十多家了。”
王所长告诉记者,这家店是加盟店,所以店招店名都要按照总部规定来。根据他们掌握的情况,这家店申请的营业执照没有问题。另外,目前没有法律规定经营性商店,禁止取某某局驻某某办事处,所以虽然看上去有点怪,但法律上来讲是没有问题的。
在如今这样一个竞争激烈的商业时代,取店名有许多的讲究,不过追求新奇的同时,也得更周全一点,也欢迎大家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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