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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告急通告
(第13号)
11月2日凌晨,西宁市新增3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职员。现将干系事项通告如下:
芦某某(核酸检测阳性职员8号),女,31岁,现住海湖新区卢浮公馆,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刘某某(核酸检测阳性职员9号),女,32岁,现住城北区市第二人民医院眷属院4号楼,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王某某(核酸检测阳性职员10号),女,35岁,现住城东区康乐新村3号楼,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目前,已对上述3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职员开展干系盛行病学观察、实行室检测、密切打仗者追踪管控等工作。8号、9号、10号职员均为会合隔离期间检测出阳性。请广大市民做好自身防护。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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