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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成都吸毒母亲被捕,3岁女儿在家活活饿死,两民警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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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9 17:00:54|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3年6月21日,有居民报警称成都市青白江区某小区的一栋屋内有莫名的腐臭味,希望警察来现场看一下。结果警察打开65幢一楼的大门时,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
只见屋内全是黑色的大个苍蝇,腐臭味遍布整个屋子。越往屋里走,味道越是刺鼻难忍,直到警察看到床上躺着的已经死亡多时的幼童,才终于知道,这味道原来是她身上发出的尸臭味。
为何这名幼童会惨死家中?在法庭上,她吸毒的母亲又为何状告民警,哭诉警察是害死自家孩子的凶手?

为吸毒将孩子锁在家中
家住成都市青白江区的李桂芳,今年不过20出头的年纪。生下女儿李思怡的时候,她的男朋友就离开了她,而后她便染上了毒瘾。
2003年6月4日,李桂芳的朋友们叫她一起去楼下饭馆吃饭,于是她带着女儿李思怡便一起去了。这几个朋友其实是李桂芳的“毒友”,今天是她们去“找钱”的日子。因此她们才会相聚在一起,目的就是为了商量着哪里能“偷钱”。

眼看女儿吃饱了饭,李桂芳觉得带着她不好行动,便把她送回了家里,还将这几天一直给她吃的药喂完,这才起身离开。可是还没走出家门李桂芳就想到,万一自己回来的晚,女儿跑到外面去玩,遇到了危险怎么办?
于是她拿起毛巾,将卧室和厨房之间的门把手绑死,这样女儿在她回来之前就出不来了。想着自己最多去2个小时,李桂芳放心地走了。可这一走,她就再也没有见过女儿。
李桂芳“找钱”之前,先和几个小姐妹一起吸了几口,随后便和小姐妹们驱车前往了目的地金堂县。到了县城,李桂芳迅速找到一家不起眼的小超市,走到日用品区,偷偷拿了2瓶洗发水。
也不知道是不是毒瘾的劲儿上了头,李桂芳偷窃的手法很毛躁,一下就被老板逮了个正着。

随即超市老板向金堂县公安局报了警,值班民警黄小兵将李桂芳带回了警局。当时黄小兵看李桂芳走路斜斜歪歪的样子,还以为她喝了酒,可凑近一闻,她身上并没有任何酒气。职业的敏感告诉他,李桂芳很有可能吸了毒。
在请示了副局长王新后,黄小兵带着李桂芳去做了尿检,果不其然,结果是阳性!黄小兵向王新汇报这一结果时,王新还夸奖了他,说他有立功表现,这让黄小兵自满了起来。
可清醒过来的李桂芳,看到自己被带到警察局,还被关了起来后,一下子慌了神。她对黄小兵说,自己不能被关在这里,也不能去戒毒所,因为她家里还有一个三岁大的女儿。如果自己不回家,孩子会挨饿的。

听李桂芳这么说,黄小兵慌了神,不知如何是好。要知道黄小兵当时只是一个小警察,别说吸毒这类人没抓过,就算是抓过,也没亲自处理过这样的案件。
手足无措的黄小兵,决定将这件事“推到”当地派出所。于是他给李桂芳所在的社区派出所团结村派出所打了电话。当时接电话的,是在这里实习的警察学校在校生穆羽,经过他的层层筛查,确认了李桂芳家里确实有孩子的信息。
黄小兵接到消息,立刻向副局长王新请示。而王新为了表功,当天晚上就给领导吴仕见提交了“吸毒人员李桂芳强制戒毒申请表”的请示报告。在报告里,他写明了李桂芳家里有一个无人看管的小女孩,但吴仕见并没有因此“手软”,仍然批准了对李桂芳强制戒毒。

哀求警察照顾孩子未果
6月4日晚上十点左右,副所长王新和警员卢晓辉,押解李桂芳和另一名吸毒人员前往城外的戒毒所。
根据李桂芳的陈述,她当时在车上问了王新无数次,家中的孩子是否有人照顾,自己能不能回家先安顿孩子。可王新要么置之不理,要么恶语相向,并没有搭理李桂芳的请求。
青白江是成都和金堂县中间的必经中转站,因为平时总去那里偷钱,所以李桂芳对这条路很熟悉。于是当发现车已经过了青白江时,她祈求王新警官能给她一个下车的机会,甚至用头撞玻璃的过激行为来威胁警察。

看李桂芳行为如此激烈,王新有些害怕了,于是同意她给亲戚打个电话,找人安顿孩子。李桂芳告诉了王新她姐姐家里的电话号码,并叮嘱他们一定要找到孩子。
眼看戒毒所就快到了,王新让卢晓辉一边给李桂芳的二姐打电话,一边查询一下团结村的电话,让当地民警帮忙去照看一下孩子。
电话打通后,接电话的又是实习生穆羽。此时是四日晚上的十点半左右,两次打给团结村的电话,都告知了他们,李桂芳家有一个三岁大无人照看的女儿,而且团结村派出所距离李桂芳的家不足200米,两个电话后,却没有任何人去李桂芳家看一看!

王新带着李桂芳来到戒毒所,办完手续已经是凌晨三点左右。
李桂芳再三跟王新确认,自己的女儿是不是有人照顾。王新告诉她,已经给当地派出所打电话了,女儿应该会有人管的。听到警察这么说,李桂芳悬着的心彻底放下了。
可是让李桂芳没想到的是,其实压根没有警察去她家里照看孩子,连她二姐的电话都没有人去打!

原来,当晚团结派出所的实习民警穆雨接到第二个电话时,就已经到了交班的时候,他怕自己遗忘,便将“三岁女童独自一人在家”这件事写在了值班黑板上。这时候另外的几通电话打进来,穆雨便真将这件事忘在了脑后。
穆雨再次值班时,发现黑板上的字被擦掉,他以为事情已经解决了,便没有再过问。没想到自己的一次疏忽,造成了如此大的失误。
困在家中半月,三岁女童活活饿死
于是从6月5日到6月21日,无论是王新所在的派出所,还是穆雨所在的团结路派出所,都没有互通有无,问津此事。而李桂芳则被关押在戒毒所里整整半个月,没有与外界联系过,也并不知道此时女儿早已惨死家中。
再来看看李桂芳女儿的经历。6月4日晚上,睡眼朦胧的李思怡从床上爬了起来。她睁开眼没有看到妈妈,家里的灯也没有打开,本能地嚎啕大哭了起来。
据邻居回忆,当天晚上李思怡哭了很久,但他们都以为是李桂芳在打孩子,所以都没在意。

我们无法知道,李思怡作为一个三岁的孩子,在没有吃喝、没有母亲的日子里,是如何度过生命最后的时光的。
但可想而知的是,她面对黑夜一定是恐惧无助的,她并不知道妈妈去了哪里,她能做的就是等在那个屋里,甚至大小便都只能在那个屋里解决!
在对李思怡的尸体进行尸检时发现,她的手指甲有一定程度的磨损,并且在衣柜里能看到指甲摩擦的痕迹。
据此推断,当时三岁的李思怡因为恐惧,曾经躲在衣柜里过。而从卫生纸里包裹的粪便来看,小女孩在临死之前,还是有自我管理能力的。

6月21日,在李思怡被困16天后,有邻居陆陆续续闻到李桂芳的家里有异味,可任凭他们怎么敲门,李桂芳都没有开门。无奈味道太大,邻居们选择了报警。警察来到现场打开门后,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当时卧室和厨房之间的门被一条毛巾紧紧绑住,如果不是从外面解开,在里面是很难推开的。正是因为这样,三岁的李思怡才无法逃离那个屋子。
除了房间里凌乱的床单被褥,李思怡死亡后的惨状,也让民警感到同情和可怜。因为房间内有粪便和尿液,所以吸引了大量的苍蝇。同时在李思怡的身上已经生了尸虫,爬满了她整个头发。
当时瘦弱得只剩皮包骨的李思怡蜷缩在地上,如果不是因为她身上的苍蝇和尸臭味道,不仔细看,还以为她的尸体是什么仿真的“装饰品”。
当时办案的民警说,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你很难想象,年仅三岁的孩子,会以这样惨烈的状态死去,这简直就是一种酷刑

在这个世界上,李桂芳是李思怡唯一的依靠。由于李桂芳没有工作,所以小区里难免有看她不顺眼的人,但也有好心人会给她和李思怡施以援手。而她们母女俩除了亲戚和邻居提供的零星援助外,其余收入则都来自李桂芳偷窃、贩毒以及直接或变相的卖淫所得。
李桂芳在被捕后曾经说过,她知道她说什么警察都不会相信,可再不相信,也请求证后再说拒绝,而不是因为她吸毒,便对她的请求置之不理!
在整个过程中,如果有一个警察再多打一个电话;如果王新在路过李桂芳的家时能停一停车;如果穆雨能晚点下班,去小区里看看孩子;如果黄小兵在得知李桂芳有孩子待照顾后,能尽快采取措施......
这些举手投足之劳,只要有一个如果能实现,都可以挽救一个幼小的生命,使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免于惨死。但是从始至终,没有一个警察这么做过。
相关民警被判刑
2003年10月底,成都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三岁女童饿死案”。在法庭上,黄小兵、王新、团结村派出所等多名警官,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狡辩。

王新说,他已经安排卢晓辉给团结村派出所打了电话,作为李桂芳的所属派出所,他们应该第一时间去李桂芳家里查看孩子的情况。
可李桂芳却说,当时她苦苦哀求过警察,路过她家时能让她回家看一眼,因为她的孩子已经饿了大半天了。他二姐的工作很忙,很有可能不能及时去照顾孩子。可不管她怎么哀求,都没有任何人听她说话。
随后公诉人向王新发问:“此后你们有没有人再打电话到团结村派出所过问李思怡的事?”
王新自知自身做法有不当之处,低下头小声地回答道:“没有。”
2003年10月30日,王新与黄小兵两位民警以“玩忽职守罪”被分别判处三年与两年有期徒刑,并赔偿李桂芳10万元人民币。此外,涉及此案的其他警务人员,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

后来有一个叫康晓光的记者听到这个事情后备感震惊,他跑遍了当时和李桂芳母女俩有关系的社区和派出所,想通过他的笔触找到更多的真相。可没想到,大多数人对这件事的反应是:都是母亲的错。
是啊,李桂芳的确有错。可作为一个20多岁的女孩,她为了养活孩子,宁可卖淫都没有饿着孩子,这也未尝不是一种母爱。
至于本案的警察,有人说他们枉为人民公仆,有人说他们玩忽职守,也有人说将自己的安全交给这样的人,还不如自己保护自己。
总而言之,李思怡的事情让人寒了心,甚至成为当地居民谈之色变的茶余饭后。
“孩子,如果生是偶然,而死是宿命,那么你短短的一生,是一个多么可怕的误会......”
这是李思怡墓碑上,镌刻于3岁女孩墓志铭里的一句话。

如果天道有轮回,希望她来生投胎到一个幸福完整的家庭,那个家里有爱她的爸爸妈妈,有香甜的一日三餐,有关心她的邻居和家人。从此以后,她能不再忍受饥饿和孤单,能一直快乐幸福的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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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9 17:21:53|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道沦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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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9 17:29:00|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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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9 17:44:53|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才赔10万,我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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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9 18:12:40|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小女孩,最后时光多黑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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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9 19:03:27|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心疼那个孩子,又投错了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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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9 19:06:10|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心里极其难受,希望孩子下辈子投到一个好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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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9 19:50:20|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这些有罪的人得到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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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9 19:52:41|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得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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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9 19:55:06|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做 天在看 警察太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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