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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7万买的房子拆迁获赔237万,卖家却反悔了,法院这样判

2021-8-21 16:55| 发布者:wx_Lz0G9yHl| 查看:118| 评论:0

摘要:案件劈头于20多年前的1998年,被告人梁某(买方)支付7万元,与原告石某(卖方)签订了一份农村房屋买卖条约。20年后,该房屋拆迁,拆迁赔偿款高达237万元。该房屋的卖方知道此事后却反悔了,买方以为房屋早已属于自

案件劈头于20多年前的1998年,被告人梁某(买方)支付7万元,与原告石某(卖方)签订了一份农村房屋买卖条约。20年后,该房屋拆迁,拆迁赔偿款高达237万元。该房屋的卖方知道此事后却反悔了,买方以为房屋早已属于自己,两边协商无果,最终卖方石某把买方梁某告上了法庭。那么,本案房屋的所有权与拆迁款最后将何去何从呢?

20年前7万买的房子拆迁获赔237万,卖家却反悔了,法院这样判

房屋拆迁引发房产权属之争

原来,被告梁某与原告石某本来就不是同一农村集体经济构造的成员。在1998年3月,梁某与石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石某将自己的一处农村住房折价7万元卖断给梁某。协议签订后,梁某支付了购房款7万元,石某将上述房屋交付给梁某使用。

房屋买卖后,两家再无交集。直到去年,该房屋所在村适逢旧村改造,梁某作为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就包括该房屋在内的全部房屋及其他财产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房屋货币赔偿协议》,总计赔偿金额2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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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传出后,原房主石某的继承人以为该房屋系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根据“房地划一”原则,两边签订的房屋买卖条约无效,并要求返还房屋。两边因此引发争议,石某的继承人遂一纸诉状,将梁某诉至法院。

最终,法院联合本案实际,判决确认两边的条约无效,石某应返还梁某购房款,梁某应返还石某对应房屋赔偿款,由此给梁某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石某负担90%的不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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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合法合理吗?

针对此案,金律师想说的是,法律不会掩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所以规定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典》规定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超过了就不予掩护了。本案发生在22年前,会不会过了诉讼时效呢?看起来确实是,但答案却是不会。因为石某是哀求法院确认20年前的条约无效,属于确认之诉,从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0年前7万买的房子拆迁获赔237万,卖家却反悔了,法院这样判

固然,本案的关键还是在于农村的房子到底能不能买?答案是不能买,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村的房子只能同一个村的才能买,否则就会因为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逼迫性克制规定而无效。所以卖房子的人,随时都可以通过打官司再要回房子。就本案来说,法院就是以为两边签的条约违背了法律的逼迫性规定而被认定无效。梁某因为条约无效而取得的财产也应当予以返还,只是房子是被征收了不能返还了,所以要返还拆迁赔偿款。但石某明知房子不能卖却卖了,应该负担赔偿梁某经济损失的大部分责任。

对于这样的判决,你们以为合理吗?欢迎批评区留言讨论。

金律师提醒:买房肯定要遵守法律规定

买卖房屋是咱们老百姓生活中的大事,买卖两边都应当谨慎对待,尤其是农村房屋和宅基地相关的房屋,如今国家是明令克制非本村人买卖的,切不可触碰这一红线。假如是因为年代久远的房屋买卖,如今因为征地拆迁大概其他缘故原由导致纠纷的,无论是房屋买方还是卖方,都肯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为假如您不懂法,卖方就可能就白白让别人拿走了拆迁款,大概拆迁款全给了原房主,买方却拿不到一分钱赔钱。

最后,假如您遇到了类似本案的纠纷,大概任何有关房屋拆迁、农村拆迁、拆迁赔偿的法律问题和纠纷,欢迎通过下方的“小步调”向我咨询,我看到后将为您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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