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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5月16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因未能按时披露2024年中期陈诉,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color=rgba(0, 0, 0, 0.9)]公告显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发行了19碧地03、20碧地04等公司债券,相关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发行人应当在2024年8月31日前披露2024年中期陈诉,但其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直至2025年2月24日才完成披露。[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另经查明,发行人最近12个月内曾因未按时披露定期陈诉被本所予以自律监管措施,并再次出现同类违规行为,违规情节严重。 

————————————来 源:南方都市报编 辑:王 聪校 对:赵秀荣
值班主任:钟玉芹审 核:施一楠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50520A01KE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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