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斑马线是文明行为,也是法律义务,更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体现。如今,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观念已日渐深入人心,我们明显感受到,走在斑马线上,礼让的驾驶人越来越多,但总有些驾驶人无视文明、违反法规。
为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遵守交规、文明出行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我市的城市文明程度,湖州交警将持续开展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曝光行动,对公务车辆、营运车辆一律曝光,对其他车辆补充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养成斑马线前主动礼让的文明行车习惯。
车辆号牌:浙ED06682
违法地点:湖州市凤凰路清丽家园门口路段
机动车所有人:湖州毅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车辆号牌:浙ED00029
违法地点:湖州市凤凰路太阳城路段
机动车所有人:湖州时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车辆号牌:浙E28S66
违法地点:湖州市劳动路银泰城廊桥下路段
机动车所有人:湖州永宏车业有限公司
车辆号牌:浙E16002
违法地点:湖州市凤凰路清丽家园门口路段
机动车所有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湖州石油分公司
车辆号牌:浙ED627T
违法地点:湖州市凤凰路太阳城路段
机动车所有人:湖州久盛经贸有限公司
车辆号牌:浙E66X98
违法地点:湖州市太湖路港湖花园路段
机动车所有人:浙江天和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车辆号牌:浙EV8277
违法地点:湖州市凤凰路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路段
机动车所有人:浙江米皇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车辆号牌:浙ENM200
违法地点:湖州市凤凰路凤翔综合市场路段
机动车所有人:湖州亚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车辆号牌:浙E6L162
违法地点:湖州市凤凰路清丽家园门口路段
机动车所有人:湖州仁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车辆号牌:浙E89W67
违法地点:湖州市凤凰路美欣家园门口路段
机动车所有人:周*
→驾车时怎样才算做到礼让斑马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目前斑马线前未礼让行人抓拍遵循一个原则,即行人所在车道和行经方向相邻车道的机动车需要让行。
情况一:有无交通信号灯和斑马线
❖有交通信号灯和斑马线
有交通信号灯时,行人、车辆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交警现场指挥时,按照交警的指挥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