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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个人账户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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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9:43|来自:中国广东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返还长期沉淀个人账户资金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我中心将对敦煌市杨爱国等10名已故参保职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退费对象


长期沉淀个人账户职员名单(名单详见附件)


二、所需材料


1.参保职员死亡证明原件;
2.继承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公证书、亲属关系证明等);3.参保职员/继承人身份证原件;
4.参保职员/继承人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开户行、户名、联系方式);
5.其他必要材料(如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请携带上述材料至指定地点办理退费手续;
2.审核确认:经办机构核实材料无误后,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清退;
3.资金发放:退费金额将汇入指定银行账户。


四、办理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地点:敦煌市行政服务中心E区7号窗口,联系电话:0937-5958819


五、注意事项


1.请相关参保人或继承人于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申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对个人账户资金按国家规定处理;
2.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虚伪信息将依法追究责任;
3.退费金额以社保系统审定为准,如有异议可现场查询。
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及家属实时办理,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长期沉淀个人账户职员名单


敦煌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8月8日




来源:敦煌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来源:https://view.inews.qq.com/k/20250809A063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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