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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动真格!无牌、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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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2 20:47:23|来自:中国浙江湖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了!来了!它来了!“三轮电动车整治行动”
    即日起织里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将重拳出击严查严管无牌、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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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存侥幸的心理,风里雨里,我们在这儿等你!


01,严查电动三轮车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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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的(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律扣车,并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一次性记9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链接
驾驶员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对其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02,严查无牌套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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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牌或私自套牌(现场车辆信息与系统备案信息不符的)的电动三轮车,一经发现暂扣车辆处理,并没收牌照。

法律链接: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私自套用与系统登记信息不符的车辆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对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03,严查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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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千万不要再违法载人上路了,一旦被织里交巡警的警察蜀黍查处,一律从严处理。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货运三轮车不按规定载人,驾乘3人(含驾驶员)及以上的,一律扣车。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处二十元罚款。

三轮电动车违法行为大整治不是“一阵风”!“整治风暴”一阵更比一阵猛让我们一起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织里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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